中国的吃文化博大精深,历史悠久,这应该是不容置疑的事实。但要追溯这美食文化体系的形成,除了要归功于历朝历代的名厨料理孜孜不倦的探索创新以外,文人们的贡献,也是功莫大焉。因为文人好吃,且自古皆然。

    说起文人,好像又可以分为几等。“君子固穷”的一辈只能吃些粗茶淡饭,自然与美食无缘。“学而优则仕”的达官显贵们,则早已把天底下的美食享用尽了,所以他们平常也无须去为美食花费心思。而真正能对饮食文化发展起推动作用的,多半都是文人中的小康一族。他们好吃又无力多吃,所以才会在吃的效益上多下功夫。久而久之,这些人便积累下了日益丰富的吃场真知灼见,足以为饮食的发展指路领航。尤值一提的是,那些帮闲文人终日充当着吃场陪客角色,而自己却从不付钞埋单;他们虽然人品不一定高尚,但吃品方面的上者却大有人在。谁能堪称“上品吃家”,何谓“上品吃家”?唐振常在《中国饮食文化二题》中说:“简言之,食有三品:上品会吃,中品好吃,下品能吃。能吃无非肚子大,好吃不过老饕,会吃则极其复杂,能品其美恶,明其所以,调和众味,配备得宜,借鉴他家所长化为己有,自成系统,乃上品之上者,算得上真正的美食家。要达到这个境界,就不是仅靠技术所能就,最重要的是一个文化问题。最高明烹饪大师达此境界恐怕微乎其微;文人达此境界较多较易,这就是因由所在。”

    常先生的话,我还是有些心得的。要达到常先生所说的“上品之上”这个境界,光靠有一门上好的烹饪技艺,是不大可能的。即使是最高明的烹饪大师,能达此境界者也是微乎其微。原因很简单,没有文化的参与,再好吃的菜,品味也高不到哪儿去。换言之,即使是道普通的家常小菜,有文化渗透进来,立马便会不同凡响起来。

    在中国,大凡发明某一道菜或嗜食某一道菜者,其大名都可因此而与这道菜联系在一起,如“东坡肉”(苏东坡)、“西子鸡”(西施)和“大千鱼”(张大千)等。苏东坡是名副其实的“老饕”,他不仅善于品评饮食,而且还能亲自下厨烹制佳肴。他所著的《莱羹赋》、《老箕赋》等文,堪称美食文化中的精品。苏东坡的拿手菜是“东坡肉”,但远不止这一种,还有“东坡羹”、“东坡豆腐”、“东坡肘子”、“东坡酥”、“东坡墨鱼”等。曹雪芹自然也算得上是美食家,不然《红楼梦》一书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细致入微,丰富详实的菜谱。

    说到现代,能吃出品味,吃出境界的,同样不乏其人。已故名画家张大千先生,除了在诗、书、画、印方面身怀绝技外,在家里烹菜亦十分拿手。生前每有贵客到访,他必亲自下厨献艺。至今仍流传于蜀中的“大千鱼”,便是他老先生亲手所创的。

    倪云林是画坛怪才,长期居于苏州,有洁癖,因为嫌脏,他甚至从来不近女色。有次好不容易看上一位金陵歌妓,古筝把他骨头都弹稣了,晚上带回来先让她洗澡,洗了一次又一次,闻一闻,好象有异味,不行,还得重洗。结果澡没洗好,天亮了,一桩好事没做成。云林鹅是倪云林的拿手菜,好吃,用蜂蜜做调料,上蒸笼蒸熟,滋味好得没话说,才子袁枚尝到后大声叫好,把它记入《随园食单》。除了烧鹅,倪云林还会做酒煮蟹,风味也独特,如此品位的丹青高手,难怪经手设计的狮子林居于苏州园林之首了,狮子林的园林艺术,也就是他的一道拿手菜吧。许多旧式文化人都能做几道拿手菜,而且这些菜总随着书画诗文留传下来,像东坡肉、云林鹅之类。东坡肉名气大,得益于苏东坡,云林鹅呢,知道的人不多,吃的人更少,可能快要失传了。

    梁实秋有一道拿手菜是煮羊头,抗战八年他呆在重庆,想张家口的羊头肉想疯了。后了回到北京,自己来不及做,当天晚上到外面买回一大包,放在枕头上一口气吃个净光。重庆人传说他最会做豆腐,爱吃豆腐的男人没大出息,弄点美食美女美文之类还算内行,梁实秋的豆腐菜现在重庆老店里还有,就叫梁公豆腐,我没吃过,不知道是不是他书中提到过的鸡刨豆腐。梁实秋是世家子弟,有钱,品位高,家里厨子常常换,南北风味都了如指掌,吃点东西左讲究右讲究,胃口刁,厨子可能没法伺候,只好他自己操刀上阵。后来到了台湾,没法弄到湖南豆酱四川辣料,张家口的羊阳澄湖的蟹更不用提,拿手菜一样做不成。那时候他最想金华火腿,有人送了一条,拿到手里还没闻就说是假的。好象是一九六八年春天,隔壁一老头问他借刀砍火腿,他过去一看,是正宗的金华火腿,藏了多少年硬得像石头,还是冬天腌制的冬腿,馋得他口水流到下巴壳,跟人家讨了一块碎骨头回来熬汤,熬了一整天,再放点虾米豆腐皮子,不舍得喝,捧起来闻闻,再闻闻,说:真是好东西啊。

    著名作家汪曾棋先生,对吃也颇有研究,他谈故乡的野菜,什么荠菜、马齿苋、莼菜、蒌蒿、枸杞头,如数家珍,那丝丝缕缕微苦的清香,仿佛逗留在唇边。一道杨花萝卜炖干贝把琼瑶大婶吃得眉开眼笑。聂华苓来北京,王蒙请她去全聚德吃烤鸭都不肯,点名要吃汪曾祺的煮干丝,她只在汪老的书中看过,馋得不得了,吃饱了还要打包带一些,不知汪老满足了她没有。旧式文化人拿手的多是乡土美食,汪曾祺的一大爱好就是拎着小竹篮逛菜场,而且专买野菜。后来大棚出的野菜他嫌没味,就拿把小刀在北京城里到处挑,有次低头挑荠菜竟然挑到中南海的围墙边上,让卫兵一阵紧张,疑为坏人搞破坏。天晓得,要是被当成特务抓起来,你纵然浑身是嘴说得清吗?

    文如其人一点不错,从这些文化人的拿手菜里,我们应该能品尝到他们作品里的一份笃定与淡泊。

    走笔至此、忽然想起金圣叹被砍头前,留给儿子的遗言是:“记住,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,能嚼出火腿的味道。”金圣叹是如何批注《水浒》并招致杀身之祸的,我至今不得而知。让我感叹的是置身于刽子手的鬼头刀下,仍能对火腿的滋味念念不忘,并像秘传祖训般揭示花生米与豆腐干搭配的秘方,着实令人敬服。

p.s.今天的主题是我的拿手菜。这另我颇为窘迫,因为一般来说我是不做菜的。虽然有很多种理由可以让人觉得我会做菜,比如我们家开了差不多八年的饭馆,但通常我是担任“拿菜”的角色……好吧,如果硬要写这个主题,蛋炒饭算不?
    本来我连蛋炒饭也是不会做的。不过因为我们经常要呆在波斯几个月,公司现在也没派厨师过来,于是大家一个个都成了大厨了。
    蛋炒饭的原料首先得是饭。我现在煮饭的本领可谓是炉火纯青了,米与水精确的达到黄金比例,煮出来的饭颗颗雪白如玉,松软适口,香气四溢,入口即化……
    现在饭煮好了。要开始做蛋炒饭了吗?错。
    一般来说,蛋炒饭是作为早饭的,所以饭肯定是前一天晚上的剩饭了。
    过了一个晚上的饭有一些硬,所以炒的时候要加一点点水。不过,现在还不能开始炒,得先把蛋炒好。
    将几个蛋打成蛋花,在锅中放入少许油,将一半的蛋花倒入锅中,炒之。
    炒熟之后装盘。把另一半蛋花和饭混合在锅中炒,过一会再把盘中的炒蛋倒入。
    呵呵,片刻之后,一大碗色泽金黄,香气四溢的“金包银”蛋炒饭就出锅啦。
    在一个雾气缭绕的早晨,桌上摆上一大碗金灿灿的蛋炒饭,或者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粥。旁边放上一小碟腐乳,再来一小碟菜根。乳白的萝卜,青绿的豇豆,水盈的黄瓜……简单的生活突然之间有了一点诗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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